很同情你的遭遇,闲话不多说,逐一帮你解答公司的问题:
1、没签合同,如果你有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证明和其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补你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作,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2、公司因多请假辞退你,没有国家法律、内部规章制度作依据,或及时内部制度有明确规定、你不知道(公司没履行告知义务),也属于单位单方非法解除,应支付你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你现在告诉公司上述第2项待遇,最好留下录音证据证明你已经告知他,如果公司不支付,需加付你额外的赔偿金。
3、奖金不应全扣,一般多请假只是扣相应工资、有制度规定也可以酌情按请假天数在全月工作日中的比例扣奖金,但绝不应全扣。
4、加班如果你没有充足证据,估计没希望,现实中走法律程序很难认定,所以一般职工都要吃哑巴亏。
5、口头承诺涨工资的事,也没希望。
6、提醒:公司是否没给你们上保险,去跟公司谈时,请他按上述规定支付你待遇,如果不妥,可去当地劳动局的监察大队或社会保险稽核办公室立案,一般公司会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祝你好运!
去劳动局告他,如果你有很多证明你加班的证据(例如上下班的打卡)而且你能出示公司同意你请假的证据,扣你的奖金更是没有理由,去劳动局告他们,人家会告诉你怎么办的
同意一楼,到劳动局咨询相关情况
自己都不维权,别人也不可怜你
慢慢的,你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