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收回扣是否违法

采购经理收回扣到什么程度是违法的,
2025-01-01 02: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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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什么是回扣?

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见《辞海》1999年9月第1版,第2054页)。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回扣,都是账外暗中的回扣,也就是商业贿赂的典型行为方式。《暂行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 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但是,如果断章取义地从“本法所称回扣”或“本规定所称回扣”中提取回扣的概念,那么得出的结论将是片面的,因为它忽略了记入账内的“账内明示”回扣,也就会产生所有回扣都能构成商业贿赂的错误印象。

(二)回扣的法律特征

依照《暂行规定》规定的回扣定义,回扣具有以下特征:

1、账外暗中

按照《暂行规定》第5条第3款对账外暗中的规定:“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也可以理解为,账外是指不入正规财务账,暗中是指不在合同、发票中明确表示。

2、返还一定比例的价款

回扣是卖方返还买方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这一属性可以界定回扣款项的来源性质,即回扣不是卖方额外从别处拿出物品或金钱给予买方,回扣款是商品价款的一部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是从别处拿出物品以给予买方,虽然不构成回扣,但它同样构成商业贿赂,这也是回扣与商业贿赂的一点区别。

3、收受人为对方单位或个人

回扣是卖方退给买方单位或者个人的,它决定了回扣的方向,是卖方退给买方,方向固定,不包括买方给卖方。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买方为购得某种紧俏商品,以给付实物、金钱为诱饵,在账外暗中给予卖方一部分款项,这也是种商业贿赂行为,但仍不是回扣。所以其方向性对于判断是否为回扣也非常重要。

回答2:

根据刑法,收取回扣是受贿罪,具体情况如下:
1.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收受贿赂5000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
量刑
根据规定,收受贿赂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
退款存在不当,公司没有权利收取该部分款项,如你将该部分款项给公司,而公司以此不追究和告发则另当别论。否则,该款项应作为赃款被国家没收。积极退脏的量刑时会给予考虑。
补充:如果单位已报案,肯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最好结果判决3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最后结果是缓刑,但难度非常大。

回答3:

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