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民不举,那么官不究--I can not agree you more!!
国家现在对海外代购这个行业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很多人都直接开公司做代购了,也从来没交过一分钱的关税瞎逗闭,当客户问他们要发票时,他们还会说“我们是给您代购这个物品,不是卖给您这个商品,所以不能给您开发票”,这样磨裂算什么,这个问题相信连海关,工商局,税务局自己都说不清。
楼主的这种情况,放心,大胆做吧,没事的。也许偶尔会查到一次,指州交点关税就可以了。
目前国家对这个方面的法律依旧余梁升是个空白,所以,我建议你除非是做学问的可以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否则没有任渣链何意义。
记住一点,无论是走私还是逃税还是合法,都是每个人对于法律的竖老不同理解,而很有可能这些理解都是正确的(不要怀疑会有这样的情况),所以最终的判断不是你我还是律师能够决定的,而是司法系统来决定。
说白了,这事只要民不举,那么官不究。
算是偷税,因为你购买回来后改变了物品的用途。
偷锐行为---切
通过邮局邮寄东西,不就不用报关了。为什么要这么麻烦···
算是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