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问题?

2024-11-29 22: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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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对顺天村二组村委会在征地补偿款问题上
徇私舞弊分配不公问题的反应

各级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
我们是振兴区浪头镇顺天村二组的96户村民(全组共130余户),近日我们村在村委会个别领导的把持操纵下,因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不公为题,闹出了一个又一个矛盾,惹起了一场又一场风波。使矛盾激化,怨声四起,全组不得安宁,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征用补偿的相关法律和政策。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
1985年第一轮土地承包前,我们组有54亩旱田,其中在85年以前有25.5亩土地已被浪头镇砖厂占用,吃土作砖了,还有28.5亩土地被承包给郭学生使用,承包期从1985年—2000年,为期15年但他只耕种两年,而且地已分配给当时的新增人口,且承包期已过期这能算作机动地吗?至1993年起,砖厂将此54亩土地全部占用取土作砖。当时虽说是吃土还田,吃一亩还一亩,但一直到2007年这些土地被征用时,也没有还田。这些年我们用砖厂占用土地的青苗款,一部分用来给大冈地取得土地的人员发放未耕种粮食补偿款,其余款项全部用于二组村民合理负担费、水利费及农业税,可以说这54亩土地从一轮承包后直到征用一直属于顺天村二组全体村民所有。
2007年,为了实施省委、省政府“五点一线”开发战略决策,由政府征用顺天二组54亩旱田作为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工业项目用地,全部进行了征收,并按每亩32000元,给予补偿,共计172.8万元。这笔钱到位后,以村委会主任陈文东为首的几个人,不是出以公心,而是对这笔补偿款打起了鬼主意,拨动了小算盘,前后连口头、带书面共出台了不下十个方案。采取种种借口,种种理由,东砍一块、西拨一块,又是补偿,又是分地(分地就是分钱),最后算在全组村民名下的只在10.45亩—12.76亩之间徘徊,即只拿出(33万—40万)之间的款项用于全组村民分配。其余的都被截留或扣下。
这种分配方式当然惹起了大多数村民的反对,一时间上访的、告状的、找政府的、什么情况都有,顺天二组“折腾”的乱成一团。今年4月村委会主任被有关部门拘了起来,但不知何故,几天以后突然放出来,回来后,村委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连宿带夜的突击分钱。追着村民的屁股给钱。在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的情况下,把绝大部分补偿款一下子都发出去,留给全组村民的只剩下不到五分之一。其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全体村民的利益,违反了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属于严重的徇私舞弊和分配不公,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重视。查清事实,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纠正。
从征地补偿款私分的情况看,以陈文东为首的村领导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分配方案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属于几个人的暗箱操作,严重违法违规、是无效行为。
2、4户所谓外来户,分配9.46亩土地是没有根据的,因为这4户迁至本村民组时,当时是保证只给落户,不分配给土地,当时有口头协议。11月10日左右我们全组村民没分钱。村领导把钱就给他们,我们说不合理,他说有文件规定,出事他负责、错了加倍偿还。就这么做了,这合理吗?直至征地前也一直没有分配。这次突然分了9.46亩,请有关部门调查!
3、张淑艳母亲生前作为烈属五保户,由集体供养,不分配土地为何现在已去世,突然又要给补偿土地这合法吗?
4、组里的8名初高中生,他们现在属于农转非,已不属于本组村民(因现在所有学生上大学户口都不迁移),现在又要补地合法吗?
5、关于新增人口、媳妇、女婿有的人在娘家或原居住地已分到土地,且已被征用并分到钱了,现在又再嫁入要地,拿双份这合理吗、合法吗?原来四组的王德金说咱该给就给,他们收不收不该咱们的事,请问王德金是干什么的?
总之,以陈文东为首的几个人背着全组村民私下制定分配方案,其行为损害了绝大多数村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政策和法律,其行为应该被纠正,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这样制造混乱,乱折腾的人员,在查清事实后予以严肃处理,并还全组村民一个公道!!!

祈盼答复

振兴区顺天村二组九十六户村民
2009年5月10日

回答2:

你围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写就可以了,思想腐败是很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