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取款柜员多给钱,不归还有什么后果?

2024-12-29 22: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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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属于不当得利,拒不归还涉嫌非法占有,会被起诉。

一般来说,对于金额较小,比如100元以内的短款,银行都设有专门的短款账户,银行不会计较。

假如这个金额超过一定的限度,银行就会上报上级,根据短款技术性差错、贪污盗窃等性质的不同,甚至会上报人行,对于情节严重者,银行还会保留对客户进行投诉的权力。

扩展资料:

银行出现短款行为,储户形成事实上的长款行为,这时候银行有权要求储户归还长款,甚至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很多银行把“离柜概不负责”作为警示牌放在银行柜台外面让客户看到,但是其最主要的作用在于提醒客户一定要专心办理业务、准确清点现金。

如果真的出现取款银行少给的情形,客户回来跟银行争论,银行也不会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将客户打发走的,必然会先看当时取款录像,确认自身是否存在操作失误的情况。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银行柜员

回答2:

属于不当得利,拒不归还涉嫌非法占有,会被起诉。

一般来说,对于金额较小,比如100元以内的短款,银行都设有专门的短款账户,银行不会计较。

假如这个金额超过一定的限度,银行就会上报上级,根据短款技术性差错、贪污盗窃等性质的不同,甚至会上报人行,对于情节严重者,银行还会保留对客户进行投诉的权力。

扩展资料:

银行出现短款行为,储户形成事实上的长款行为,这时候银行有权要求储户归还长款,甚至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很多银行把“离柜概不负责”作为警示牌放在银行柜台外面让客户看到,但是其最主要的作用在于提醒客户一定要专心办理业务、准确清点现金。

如果真的出现取款银行少给的情形,客户回来跟银行争论,银行也不会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将客户打发走的,必然会先看当时取款录像,确认自身是否存在操作失误的情况。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银行柜员

回答3:

朋友,这当然算不上犯罪,但要严格追求起法律责任来,那还是有的,相当于你捡了人家钱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

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很同情你去年的遭遇,这样的事情打谁身上,谁不气愤啊,我没点清楚不等于银行可以强占啊。

但是那个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们是不是要一定以暴治暴呢?

作为一个银行人,我想向你解释,这个钱是柜员本人弄错的,其实短款后果银行并不承担,也就是说你根本报复到银行,仅仅是报复到柜员,因为他得自己垫钱。

当然他们所要款项的态度是恶劣的,这也说明他们心虚,怕你不好欺负,纸老虎有啥好怕的,你完全可以不理他们。但是,你如果仅仅是去报复一个银行小职员,能有啥意思呢?毕竟人家月收入也只有那么点钱呢。(大多数农行基层员工工资并不高的)。

所以我想请您宽容一点,原谅他们,把钱还给他们吧。当然你觉得不解气,你可以投诉,向媒体反映,并让他们登门道歉。

我相信你能在这里说出你的苦恼,你就是个有善良之心的人。我先代他们谢谢你啦。

回答4:

这社会就是这么不公平的,你是没办法的。如果银行少给你钱,你想要回来是非常非常难的,除非你有非常有力的证据,否则你想都别想要回来。如果银行多给你钱,那你得归还,你要是不还,那就会以诈骗罪之类的莫须有的罪名来告你,你是打不赢这官司的。你现在这种情况呢,可以把事情搞大,让警方来调查这两件事,一件是多给你了,你要承认,二件是少给你了,要他们去查出来,让他们赔给你,并且要他们给你道歉,无论是少给了还是多给了,都要让他们道歉。你可以闹到媒体去,打事情搞大。当然,如果你没有这较真的劲,那就算了。

回答5:

你的情形开始是属于不当得利,后来直接将钱款带走就有非法占有的嫌疑了。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这种情况下,依照法律就得归还的,不管对方态度如何,那是他们的问题,这跟钱款的所有权没有关系。至于去年少拿的300元,只能说吃亏长教训,因为没有证据,这只能是事实,而不成立法律事实,对方不承认,你也没办法。中国部分银行分行的服务态度只能说让人无语。但是狗咬你一口,文明人不能咬狗一口,对吧。把钱还了吧,想想许霆案的结果,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