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有如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假期” 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在第三十八条有如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接触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利的” 也就是说您可以辞职而且公司还的按照第四十七条支付您工资。四十七条我会在最后列示。
上面这些是当心公司懂劳动合同法不开除你,而是变相的以隐蔽的手法逼你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最好的情况就是公司违法解雇你。后方还会告诉您维权的法律程序。
同时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如公司违法解聘您(终止劳动合同),您还可以适用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接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资。” 补充的是如果您的工资高于本地区平均工资的三倍,只按照本地区的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赔付。就说当地月平均工资是100,您的工资为310。那么在赔偿中只能按照300计算。您也应该存加班行为,还可以要求公司按照规定支付您加班费。拖欠过久还可以要求补偿拖欠加班费的损失。
通常我们的维权程序是调解—仲裁—诉讼。也可以直接跳过调解直接进入仲裁。仲裁时劳动争议必不可少的程序。在仲裁前您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劳动监察大队收集证据的权力很大。在仲裁时您在律师的帮组下向劳动监察大队请求证据。同时您最好在进入法律程序前,悄悄的最好证据收集工作。证据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证明您工作年限的证据,比如工资单、您保留的合同、社保记录。第二个方面: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比如证人,您的加班证,超劳动范围工作等等。
服从领导安排也要有符合法规规定的工作定额标准范围内为前提,违规加班违规作业不属于应服从领导安排的情况;也要看看合同内容,合同约定的是某一种工作,领导让你做超出合同约定的工作,是违反合同。
这种情况如果依此不服从安排为理由开除你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在一年内仲裁要求恢复工作部分耽误的工资,或要求赔偿金。另可以要求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