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败诉后死亡的,用其遗产继续偿还债务。
2、债务人遗产已经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的,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债务人遗产未由继承人继承的,直接用其遗产偿还债务。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1、法院最多可以封一处房产
2、对于查封的房产,首先要确定遗产的继承人数,有无遗嘱,继承方式然后由继承人在继承份额内进行偿还
3、其老婆有无责任,关键在于死者的借款用途,如用于家庭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与家庭无关的话,其老婆无偿还责任
4、基于普通债权的平等性,其他债权人可以主张共同分割死者的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的债权,若干债权人受偿无先后顺序,债权若不能全部得以清偿,则按比例分配
5、对于民间借贷中的高息部分,法院最高支持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1,查封就是法院接管你的财产
2,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债务人亲属有钱偿还债务就偿还 不能偿还就把债务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拍卖了
3,老婆没责任
4,对于其他欠款,依照借款的时间,先借款的先清偿
5,法院都判决了 说明是支持的 具体多少不支持要看司法解释
从其遗产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