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建期间的餐费可以入开办费吗?

2024-12-01 10:14:1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 筹建期的费用支出全部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企业开业后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

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归集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开业后一次性摊销: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税务上按5年摊销,做纳税调整

回答2:

当然可以,在筹建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可入开办费用.

回答3:

不可以,因为企业所得税细则规定,餐费(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上限不能超过年收入的千分之五。所以,企业筹建期间的餐费应单独核算,列入管理费——招待费科目。

回答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因此,对于筹建期间的费用,既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且通知上没有说明要按照企业所税税细则规定执行,因此不需要符合餐费(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这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