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可能的,你这样修改超出了原始申请文本记载的范围,也就是说,违反了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如果你想这样修改的话,只能重新申请一个专利,保留申请号是不可能的。
1、请问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2、如果“想向专利局说想保留专利号而重写一分全面合格的申请材料,这样应该怎么做?”,在申请日起12月内的话,可以通过优先权“重写一分全面合格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