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单位没有为当事人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则不能请求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但是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可以请求以下赔偿:
因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因伤害致残的,可以请求 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生活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由于每一个省的有关工伤致残的补偿是不一样的,所以无法给你一个确定的数目。这个标准有可能每年都会变化(如果变化只会增多不会减少,所以如果今年有新标准是最好了)。
你这个情况肯定是要请律师的,一般的律师他不会随便乱说的,因为他代理你的诉讼,他都是按法律规定来的。你只要找到你们省的补偿标准,那个是确定的,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都是可以套公式计算的,所以你不用太担心律师会坑你。其他的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的费用等都是像套用公式计算那样算出来的。
建议,找一个“好点的律师”,他会把你的权利保护到最大话。不公正没有良心的律师是生存不下去的。
特别提醒:请求民事赔偿是有时效限制的,所以不要一天天往后拖。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性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第33条~35条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七至十级,对于工作没有规定。(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五至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本人工资的70% ;六级本人工资的60%;七至十级没有伤残津贴。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一至四级,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一至四级,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五至六级,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七至十级没有缴纳社保的规定。
(三)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至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五至六级,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不能提出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注: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同等伤残的职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一样。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性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第33条~35条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七至十级,对于工作没有规定。(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五至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本人工资的70% ;六级本人工资的60%;七至十级没有伤残津贴。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一至四级,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一至四级,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五至六级,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七至十级没有缴纳社保的规定。
(三)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至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五至六级,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不能提出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注: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同等伤残的职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一样。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单位没有为当事人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则不能请求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但是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可以请求以下赔偿:
因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因伤害致残的,可以请求 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生活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由于每一个省的有关工伤致残的补偿是不一样的,所以无法给你一个确定的数目。这个标准有可能每年都会变化(如果变化只会增多不会减少,所以如果今年有新标准是最好了)。
你这个情况肯定是要请律师的,一般的律师他不会随便乱说的,因为他代理你的诉讼,他都是按法律规定来的。你只要找到你们省的补偿标准,那个是确定的,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都是可以套公式计算的,所以你不用太担心律师会坑你。其他的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的费用等都是像套用公式计算那样算出来的。
建议,找一个“好点的律师”,他会把你的权利保护到最大话。不公正没有良心的律师是生存不下去的。
特别提醒:请求民事赔偿是有时效限制的,所以不要一天天往后拖。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因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因伤害致残的,可以请求 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生活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由于每一个省的有关工伤致残的补偿是不一样的,所以无法给你一个确定的数目。这个标准有可能每年都会变化(如果变化只会增多不会减少,所以如果今年有新标准是最好了)。
你这个情况肯定是要请律师的,一般的律师他不会随便乱说的,因为他代理你的诉讼,他都是按法律规定来的。你只要找到你们省的补偿标准,那个是确定的,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都是可以套公式计算的,所以你不用太担心律师会坑你。其他的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的费用等都是像套用公式计算那样算出来的。
首先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用6W余元,并要求对方赔偿过程中的经济损失费 营养费 由于2级伤残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要求对方赔偿以后的生活费,共计20余万元 不过可能判下来也就10W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