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上的啤酒包装物押金不算做销售额,但是为什么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这部分押金又算入销售额内呢?

2024-12-20 01:36:2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并不是要把啤酒押金算作销售额,而是将押金换算为不含税金额并入啤酒价格来确定它适用的从量定额,例如:啤酒出厂价2900元,每吨收取押金234元,计算从量定额依据为: 2900+234\1.17=3100〉3000,税率250元每吨。
另外,增值税计算中,逾期啤酒押金要并入销售额征税。
周转箱除外。

回答2:

合并计价的包装物租金在收取时均应该计算缴纳消费税(从量征收消费税的除外),具体在计算时是视为含税价外收入处理的,应该换算后再予以计算纳税。
每吨啤酒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每吨250元,在3000元以下的,每吨税额220元。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作为确定税额的依据。对租金本身不征消费税。

回答3:

增:
(1)1年以内,又未过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啤酒、黄酒押金,按上述押金规定处理。
(3)白酒、其他酒,无论是否返还,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消:
(1)与增(1)、(3)相同
(2)啤酒、黄酒押金任何时候均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只依据销售数量从量征收消费税)
(3)啤酒押金(除重复使用塑料周转箱)在确定从量税税额时计入销售价格总额,用以确定适用税额。

回答4: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一切收入 包括价外收入 所以要把押金也算上

你的问题已回答完毕 希望下次在回答你的提问
2009-04-22 10:07 上海

回答5:

啤酒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但是计算消费税时啤酒的计税依据含包装物、包装物押金以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