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

2024-12-17 04: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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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8年。

回答2: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私家车包括5座轿车和7座SUV车型,非营运性质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国家将引导报废。如果超过15年且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车辆每年需要年检2次,检验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2、出租车使用年限8年,时间到了将强制引导报废;3、国内的皮卡强制15年报废;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年限到了,强制引导报废;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时间到了,将强制引导报废;6、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为15年,时间到了,将强制引导报废;7、微型载货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2年,时间到了,强制引导报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新规定》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