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要先申请宅基地,但对于宅基地的申请审查程序,未经审批私自建房会如何处理等问题,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
一、村委会有权批准建房吗?宅基地申请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规定,宅基地申请审查程序如下:
1.农户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讨论并公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级组织审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报送乡镇政府。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联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审。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PS: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由上可知,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村委会无权批准建房。
二、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建房一定会被拆除吗?
虽然现行《土地管理法》等法规政策都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但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建房一定都会被拆除吗?
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既然会确权,那说明被国家认可了,自然不会被拆除。不过需注意的是,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由上可知,未经审批私自建房不一定会被拆除,不同的建房时间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村委会有审查权利,没有批准权利,但是对于农村建房来说,村委会权利反而更大。农村私自建房政府有权拆除,还是正经通过渠道申请好。
农村是个人情社会,对于农村自建房来说,村委会的审核权利有时候比政府批准权利更关键,需要慎重处理。
想要在农村做一套自己的房子,无外乎几个步骤。
第一,提交申请。提交者以家庭为单位向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的书面申请。这一步最简单,只要有想法。
第二,村民小组讨论并公示。自己一队的生产小组聚会讨论,并且将申请人的申请理由、拟建房位置、拟建房面积、拟建房层高相关情况给予公示。公示无反对意见就上交村委会。
第三,上交村级组织审查。生产小组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生产小组的会议记录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交给村委会。村委会会审查提交材料是否合乎规范,符合当地建房相关法规,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在上交乡镇政府批准。
第四,上报乡镇政府批准。审查通过的材料,由村委会整理好后签署意见,上报于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走程序,申请材料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联审。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在由乡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俗话说小鬼难缠,想要通过村委会的审查,你就需要消耗以往的人情关系,人情到位了一切都好说,没有到位的话需要想办法补上。这个流程不会出现特别恶劣的情况,但是很容易卡上个几年时间。但是一般都是本地人大家互有人情来往,都是沾亲带故的很容易就通过,村里往往就一两个倒霉。这个时候不用人情啥时候用?不然被人恶意举报了,凭空消耗时间。
私自建房的我在农村见过,因为违反我当地的建房面积,政府审批一直不到位。正好村委会有亲戚,直接自己私下先把房子给建了。房子建好后,但是住的不舒心。我们建房子就是为了让自己住的舒心,别私自建房找不自在。
村委会干部不会一直当的,有上有下的。等他亲戚下来后,农村破事就来了。原先与他亲戚不对付的人,就来找事了。
依据新《土地管理法》的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打铁还需自身硬,违规建造房屋,地方政府按照法条来处理你,你没办法。法律规定是可以拆的,但是法理之外无外呼人情。由于是七八年前违建的房子,政府不会通过强力手段直接拆除房屋,但是相应的政策处罚是少不了的。
周边有个村庄,有一户是19年违规搭建且过分的占用了耕地。19年相关政策法律已经相对完善,2020年5月乡政府直接把它给拆了。
违规建房在农村很普遍,每个人都想自己的房子大一点好看一些。早些年由于审批制度不完善,我周边很多人确实装了漏洞,但是政府一旦回过味来,出台措施整改。真要拆,也没办法。
还是说一句房子是用来住的,舒心为第一要素,不要给自己找不自在。
没有权利,会被拆除,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村委会无权批准建房,未经审批私自建房不一定会被拆除,不同的建房时间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村委会有权批准建房:如果要修建房子肯定要去村委会报备情况,必须要遵守规则修建,为了大家的安全村委会经过核实再批准修建房屋事宜。如果没有经过审批私自建房是会被拆除的,如果修建的是危房安全谁负责,所以为了他人安全着想,按照当地的政府流程办事修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维秩。
村委会没有权批准建房,未经审批私自建房一般会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