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男方要求妻子名下的房产给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女方对房子有处理权吗?

2024-11-21 03: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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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权处置,但是如果为了被监护人利益并征得小孩父亲的同意,是可以处置的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回答2:

这个当然是妻子有处理权的。房子本来是在妻子名下,现在孩子的抚养权又归妻子,妻子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当然有权处理孩子的事务,况且孩子也不会反对。

回答3:

如果离婚判决书中有房产是归女方所有的,且已过户在其名下。那女方有权处理房子的归属权!否则,则不能!

回答4:

已经离婚的夫妻,女方名下的房产,她当然有权利处理的

回答5:

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的直接抚养,先通过协议解决。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