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由于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要考虑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具体时间,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构成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事实婚姻的情形,是法律可以认定的夫妻关系,则可以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继承其财产;如果不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形,只是同居关系的,则无法主张。
【相关法律依据有《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你们在一起十几年没有领结婚证,说明是同居关系,那么谁名下的财产就是归谁,没法跟你们分,法律上你们也不是夫妻,所以没有共同财产。
在一起生活十多年没有领证,有一方发生意外死亡,另一方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因为已经十多年了,虽然没领证,但形成了事实,是有权利分割财产的。
七十年以前可以的,那时对这结婚证的法律意识不够,大部分夫妻结婚都没领证,现在法律健全了,无证结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自然情况下是可以分割财产,但如果有人提议上来,无证结婚,那就没有过种权利了。
虽然在一起生活十多年,没有办理结婚证,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属于夫妻关系,自然就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
以前在法律实践中,曾经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现在对事实婚姻不在认可了。
所以就算打官司,也不会认可另一方有分割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