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单位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单位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不要签,签了劳务派遣你的身份就转变了,如果单位强制要这么做,劳动者要提前掌握证据为以后申请劳动仲裁做准备
正如你所说,公司是为了节约人力成本。转劳务公司派遣,要支付服务费,节约的成本从哪里来呢?无非是劳务公司以后能以更低的价格招到员工,派遣工的待遇普遍也低于正式员工。用工单位少了招聘成本。
对用工单位而言,好处益处是:能更快地补充人力资源;主要弊端是:派遣工归属感差,员工流失率高。另,国家规定只有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工,并且有比例限制,否则检查到可能会被处罚。
对员工而言,实际没有一点点好处(理论上有咱不说了)!没有谁放着正式工不做而愿做派遣工的。
对于本人有何弊端,有益还是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