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
一、旅游资源概况
按照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将阿勒泰地区的旅游资源划分为8个主类、31个亚类和80个基本类型。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主类、亚类和基本类型分别占全国旅游资源类型的100%、83.87%和51.61%。代表宏观结构的旅游资源亚类属于丰富级,代表精细程度的旅游资源基本类型属于中上等级。
1.旅游资源总体评价
阿勒泰地区拥有优势旅游资源。现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陆路开放口岸、以阿尔泰山岩画为代表的草原历史文化遗产、蒙古族图瓦人文化等。具有建成世界级和全国意义的旅游目的地的资源条件。
1)拥有世界级品位的自然旅游资源。以喀纳斯为代表的阿尔泰山地区的高山风光、冰川雪岭、湖泊温泉、珍稀野生动植物等,具备将阿勒泰地区开发成为国家旅游吸引力的旅游产品的资源条件和基础。
2)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独具特色。阿勒泰地区的岩画石刻、古石棺墓葬、浓郁的草原文化风情具有独特的地域性特点。
3)阿勒泰地区南部干旱自然环境下形成的特殊地貌形态,构成了地文景观类旅游资源的基础。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景观,在干旱环境下发育形成的富蕴县五彩城雅丹地貌具有典型性。
4)具有开展野生动物观光旅游的条件。平坦广阔的准噶尔盆地、卡拉麦里有蹄类自然保护区是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具有开展特色观光旅游的有利条件。位于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的河狸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唯一的河狸自然保护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珍稀动物河狸被誉为“生物活化石”。
在对阿勒泰地区概查的339个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评价表明:达到极品级的有4个,分别为喀纳斯湖、可可托海、额尔齐斯河和三号矿坑,占调查量的1.18%;优良级179个,占25.80%;普通级160个,占47.20%。旅游资源等级相对较高。
2.分类型旅游资源评价
按照生态旅游资源、边境旅游资源、科考科普旅游资源等7类旅游资源进行评价。
(1)生态旅游资源丰富
新疆阿勒泰地区拥有国家级的喀纳斯自然保护区和自治区级的卡拉麦里山有蹄类动物保护区、自治区级的布尔根河狸自然保护区、金塔斯草原自然保护区,可可苏湿地自然保护区、两河源自然生态保护区。
喀纳斯自然保护区为综合性自然保护区,面积55.88万公顷,主要保护对象是西伯利亚动植物区系及自然景观。喀纳斯湖风景区包括喀纳斯湖、双湖千湖、友谊峰冰川、白哈巴村、禾木哈纳斯村3个图瓦族原始村落。喀纳斯是阿勒泰地区吸引力最强、品位最高、组合度最好的景区,是阿勒泰地区的品牌旅游资源。富蕴县可可托海到额尔齐斯河源头的谷地山林、福海县的蝶泉谷以及阿拉善温泉等地原生态环境典型,具有发展生态旅游的条件。
(2)阿勒泰地区具有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跨国旅游和边贸旅游条件
近年来,阿勒泰地区的边境旅游资源逐步得到开发利用。阿勒泰地区东北部与俄罗斯和蒙古接壤,西部与哈萨克斯坦相邻,具有很好的区位地缘优势。所辖6县1市均为开放市县,现有4个对外开放口岸,已经初步形成边贸旅游发展的雏形。我国西部唯一的可以直接对俄罗斯开放的口岸——喀纳斯口岸正在规划建设中。
一般而言,陆地边境口岸具有两个方面的功能定位:一是政治军事功能,二是经济和文化交流功能。我国陆地边境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功能现阶段处于主导地位。阿尔泰区域在中、俄、蒙、哈四国境内共有12个自然保护区,其中俄罗斯境内一处正在申请世界自然遗产,阿尔泰区域的“四国六方”的合作与共同开发,有利于发展跨国旅游和边境贸易旅游。
(3)草原游牧文化旅游资源丰富
以岩画、石人、古墓、鹿石以及“草原丝路”和“黄金之路”为典型代表的阿尔泰区域草原文化享誉中外,主要有青河县的三道海子石堆墓、什巴尔库勒鹿石、吐鲁克岩画,阿勒泰市的切木尔切克墓葬、多拉特岩画,富蕴县的唐巴拉岩画、苏普特石人,以及其他众多的岩画资源,被称为“千里岩画长廊”,有一定的考古和旅游开发价值。
(4)科考探险、科普教育等特种和专项旅游资源丰富
阿勒泰地区特种旅游资源丰富,喀纳斯泰加林、友谊峰、可可托海矿区、富蕴地震断裂带、硅化木、恐龙化石以及额尔齐斯河探寻源头等都是比较重要的特种旅游资源。其中,富蕴县的可可托海3号矿脉地质成矿条件典型,有“世界地质矿产博物馆”之美誉。迄今,该矿脉中已经发现锂、铍、钽、铌等 86种矿物(含亚种),其规模之大、矿种数之多、品位之高、成带性之分明,为国内独有、国际罕见,具有重大的地质意义。
(5)边疆民族风情旅游资源丰富
阿勒泰地区是多民族聚集的地方,有哈萨克、汉族、俄罗斯等13个民族,民族风情浓郁,民族文化深厚。地区内的喀纳斯附近有受现代人影响很小的3个民族村,生活着图瓦人和哈萨克牧民,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在哈巴河县城到阿黑吐别克一线,有独特的边塞风光和民族风情;福海县的红山嘴口岸,冬季大雪封山长达4个月,条件极为艰苦,这里的红山嘴边防站,是中国最艰苦的边防哨所之一,素有“雪山孤岛”之称。
(6)宝石、奇石等物产丰富
阿勒泰地区的宝石全国有名。阿勒泰市、富蕴县、福海县盛产多种宝石,共9类21种,尤以海蓝宝石、碧玺、紫牙钨最为著名。富蕴和哈巴河县是黄金万两县。另外,富蕴县境内的额尔齐斯河河谷多有奇石出现,是很好的工艺品原料。所有这些都是阿勒泰地区重要的购物类旅游资源,可以开发高档的旅游商品。
(7)冬季冰雪旅游条件优越
阿勒泰地区拥有开展冬季旅游得天独厚的冰雪资源,是西部发展滑雪旅游条件最好的地区,具有建成中国西部地区滑雪运动基地的资源条件和优势。阿尔泰山系具有形态多样、宽广,坡度适中,地形佳、环境好、海拔和气温适宜等特点,冬季风力较小,一年四季冰川雪岭,阿勒泰地区冬季年均气温0~2℃,气温较低,冬季较长,正常年份中浅山区域于每年10月中旬降雪,次年4月中旬积雪开始融化,较中国东北地区降雪早20天~30天,冰雪资源堪称全国之最。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人类滑雪最早的起源地”的国际品牌,开发和推出一系列阿勒泰冬季旅游线路和旅游活动项目,已连续成功举办4届冰雪风情旅游活动,举办了各类全国高山滑雪赛事和古老毛滑雪板比赛等活动。
二、旅游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引下,阿勒泰地区旅游事业得到自治区和地区各级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县市相继成立旅游局并先后聘请专家进行地区级和县级旅游发展与布局规划。阿勒泰地区对喀纳斯湖、小东沟森林公园、阿拉善温泉、福海县乌伦古湖等旅游区进行了大量的旅游开发投入。如喀纳斯景区旅游项目在2000年被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列入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8900万元。
截至2012年末,阿勒泰地区已拥有国家地质公园2处,即喀纳斯国家地质公园和富蕴县可可托海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2处,即贾登峪和白哈巴国家森林公园。自治区级森林公园5处,即北屯、富蕴东沟、金山森林公园、桦林公园、拉斯特东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喀纳斯和卡拉麦里有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4处,即可可苏湿地、两河源、金塔斯草原、布尔根河狸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即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石人墓葬群,青河县三道海子鹿石墓葬群、自治区级15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6家。
全市拥有A级景区13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4处,农(牧)家乐197家,旅游宾馆27家,星级宾馆7家,日接待能力达4000余人次;旅游公司2家,旅游车队2家,旅行社25家,旅游商品店105家,旅游特色餐饮500余家,S级滑雪场3家,旅游从业人员达4000余人。
近年来,阿勒泰地区通过举办金山之夏、冰雪风情游等系列宣传活动,借助乌洽会、冬博会等宣传推介平台,以及邀请区内外主流媒体采风等多种形式,在全疆乃至全国打响了“金山银水”、“哈萨克民俗文化集中表现地”、“人类滑雪最早起源地”、“喀纳斯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品牌。
2012年阿勒泰地区共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47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5%,实现旅游收入35.85亿元,增长20.22%,其中,喀纳斯景区完成接待旅游人数63.2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9亿元。
阿勒泰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迅速。2012年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是2002年的6.85倍和14.20倍。喀纳斯景区2005年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是2012年的1.11倍和2.02倍(表6-21)。
表6-21 阿勒泰地区2002~2012年旅游人数及收入变化
三、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存在重复建设,旅游资源开发存在同质化的倾向
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和各市县旅游资源开发存在低水平、重复开发建设问题,旅游资源开发存在同质化的倾向。如喀纳斯景区、可可托海景区哈龙沟景区等的旅游资源的开发,应明确其不同的功能定位。可可托海景区的地位、品位应进一步提升,带动东部地区的旅游发展。哈龙沟景区结合以喀纳斯景区为龙头的西部旅游的大环线发展趋势,提升自身的发展定位,形成与喀纳斯景区协同开发的格局。
要积极应对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开发模式转变,要对目标客源市场进行科学分析,对旅游发展的优劣势及与同质旅游地进行竞争力分析,从而针对差异化的目标市场,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旅游产品体系,在不同市县、主要景区实现区别化的开发政策,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打造阿勒泰地区全季候旅游目的地。
(二)阿勒泰地区整体旅游大格局尚未形成、旅游开发模式需要调整,优化旅游空间格局
阿勒泰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已实现从打造喀纳斯景区的单极向多极转变,但旅游发展总体思路存在一些偏差、大旅游格局尚未形成。
区域旅游开发模式亟待调整优化。阿勒泰地区当前的旅游资源开发模式主要为资源导向型、市场导向型和产品导向型,今后应向形象导向型和产业导向型调整。
阿勒泰地区要尽快进入打造区域性旅游目的地的阶段,将整个地区作为一个旅游目的地来打造,塑造整体旅游形象,推动统一市场营销。
从阿勒泰地区旅游大格局的塑造上,要改变喀纳斯景区一枝独秀的“极核开发模式”局限,发展“点轴状开发模式”,促进阿勒泰地区整体旅游大格局的形成。要根据阿勒泰地区旅游产业总体发展趋势,科学确定核心景区,形成由喀纳斯、可可托海为龙头,由三道海子、五指泉、阿拉善温泉、乌伦古湖、哈龙沟、白沙湖、神石城等多个重点景区发挥带动作用。由216国道和217国道、阿尔泰文化轴、额尔齐斯河风光轴、西北边陲游览轴等旅游发展轴线构成开展空间格局。通过核心景区和重点景区以及旅游发展轴线带动若干景区,调整和优化阿勒泰地区旅游的空间格局。
(三)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存在粗放开发与不足的矛盾,旅游产品开发程度低且结构单一
截至2009年末,阿勒泰地区部分优质旅游资源粗放开发与闲置。如可可托海景区,旅游资源开发力度相对不足,景区开发与大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旅游产品以观光为主,市场影响力不足,尚未形成多元化、市场竞争力强的旅游产品体系。
三道海子、神石城、阿拉善温泉、哈龙沟等优质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严重不足,甚至存在部分旅游资源闲置的情况。
阿勒泰地区旅游产品主要以观光旅游产品为主,休闲和度假旅游产品相对不足,导致旅游产品结构单一。阿勒泰地区的主要旅游资源是生态、专项与文化旅游资源,其中开发的重点是观光旅游,只有少部分的休闲旅游和度假旅游产品得到开发,这已不能适应国内外旅游市场对阿勒泰地区旅游产品的需求。
(四)受气候寒冷等极端气候条件影响,旅游开发思路等的限制,市场竞争力弱,冬季旅游产品开发有待加强
阿勒泰地区由于纬度和海拔相对较高,每年11月至第二年3月平均气温在0℃以下。由于气候寒冷,旅游景观条件下降,阿勒泰地区全年有超过6个月的时间处于旅游淡季,导致旅游资源、设施、人力资源等在近一半的时间内闲置,旅游资源利用效率偏低。
由于阿勒泰地区地处西北边陲,距我国东部主客源市场较远,市场近竞争力相对较弱,加之受限于冬季旅游开发思路影响,冬季旅游资源的综合优势并未得到有效发挥。目前,冬季旅游产品主要为单一的娱乐性滑雪,市场品牌尚未建立。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冬季旅游的投入。今后,要以全球化视野、市场与经营理念为指导,凸显当地文化、体现阿勒泰特色,注重旅游区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加强冬季旅游产品开发,促进冬季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阿勒泰地区旅游业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旅游业的辐射带动能力需要加强
首先,旅游业发展的外部客观条件(交通、区位等)约束了旅游业的发展。阿勒泰地区地处我国西北边陲,远离中东部核心市场,旅游成本高,可进入性较差。由于航线少、航班少,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的客源及国外的客源连接度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客源主要依靠公路通行,由于距离较远,主要客源地的长途旅游时间一般大于6小时,造成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较差。
第二,缺乏高知名度的旅游品牌是制约旅游业发展竞争力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阿勒泰地区具有全国影响的旅游品牌仅有喀纳斯景区一家。2009年喀纳斯景区接待旅游人数68.20万人,实现旅游收入3.68亿元,分别占地区的22.72%和32.00%,即地区旅游收入的3成多来自喀纳斯景区。但与我国部分大型旅游景区相比,2009年喀纳斯景区的接待设施、接待水平、接待规模等仍处于较低水平。近年来,虽然喀纳斯景区旅游环境规模以有了较大的提升,但相比国内部分旅游景区仍存在差距。如2012年河南省焦作云台山景区接待游客504万人次,是喀纳斯景区的近8倍。
第三,受限于当前的旅游业发展阶段,旅游业的效益有待提升,旅游产业要素尚需完善。目前在旅游、住宿、交通环节的费用占比较大。在餐饮、购物、娱乐等环节的延伸不够,游客娱乐和购物花费的占比相对不高。建议调整旅游消费解结构,降低住宿、交通、旅游消费成本,提升餐饮、购物和娱乐消费水平。
第四,旅游城市和景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相对有限。由于阿勒泰地区旅游业发展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城市和景区的现有辐射带动作用有限,影响了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和扶贫旅游的开发效果。
(六)旅游人才较匮乏,人才激励机制待完善
相对丰富的旅游资源、旅游产业的发展,阿勒泰地区旅游人才匮乏。这也成为阿勒泰地区旅游业发展壮大的一大障碍。旅游业发展需要旅游资源评估、旅游项目策划、景点开发、市场营销、旅游商品开发、旅游投资多个领域,需要行政、企业、营销、服务、运营、策划、设计等方面的人才。目前,阿勒泰地区各类各层次的从业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与地区旅游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亟待建立旅游人才的激励机制。切实提高旅游业从业人员的待遇,在工资待遇、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有关优惠政策。
(七)旅游业与矿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亟待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随着阿勒泰地区矿业经济的发展,与旅游业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矿业、旅游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上。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也是阿勒泰地区的旅游业能否得到长足发展的重要问题。
阿勒泰地区地质矿产勘查及其开发利用等人类矿业活动给本区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威胁,矿业与地区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按照地区、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同功能分区的要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等活动。如禁止在自然环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核心区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利用工程措施,加快对位于自然保护区等周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