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运费不给我扣货要钱违法吗?

2025-01-01 21:23:0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不违法,如果货物本身有你运输,可以留置。托运人、收货人不支付运费、货物的保管费用或其它费用的,承运人对于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如果并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在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或货物的保管费用情形下,承运人对于货物享有留置权。
法律分析
如果承运人、收货人及托运人对于不支付货物保管费用或运费及其它费用的处理方法另有约定的,承运人不得再欠付相关费用的情形下,扣留货物,否则就涉嫌侵占他人财物,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此种情形下,承运人为了主张托运人或收货人所欠付的相关费用,只能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因为欠运费是属于双方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范畴,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留置货物包括两层含义:1、对于可分的货物,承运人留置的货物应当合理和适当,其价值应包括未支付的运费、保管费经及其他运输费用加上可能因诉讼产生的费用,而不能留置过多的货物。当然如果承运人根本就没有获得任何费用,也可以对全部货物行使留置权。2、对于不可分的货物,承运人可以对全部货物进行留置,即使承运人已取得了大部分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回答2:

1、托运人、收货人不支付运费、货物的保管费用或其它费用的,承运人对于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并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在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或货物的保管费用情形下,承运人对于货物享有留置权。
2、如果承运人、收货人及托运人对于不支付货物保管费用或运费及其它费用,的处理方法另有约定的,承运人不得再欠付相关费用的情形下,扣留货物,否则就涉嫌侵占他人财物,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种情形下,承运人为了主张托运人或收货人所欠付的相关费用,只能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15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2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16条、2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