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户口在本地上小学所需条件: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上相关材料向做居住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过审查后,根据实际暂住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资源的分布情况,指定学校接收就近入学。
2、办理入学手续时,所需手续:
凡是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1) 到了要求年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要求年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有效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2)到了要求年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 到了要求年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 到了要求年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 到了要求年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此外,因父母亡故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儿童就读,按以上规定办理。出国留学来深圳工作人员、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等各类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待遇的人员,其非深圳户籍子女就学按现行的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须整本复印)和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备案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二、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需要六证:所在地暂住证、所在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所在地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薄、户口所在地乡镇开具的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借读证明。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须整本复印)和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备案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二、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2017异地户口上学政策: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
(6)出生证;
(7)预防接种证;
(8)健康证明;
(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