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应如何维护与保障自己权益:
一是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抢救伤者与扣留肇事车辆与控制肇事责任人)。
二是如果有伤亡人员,应及时送医院救治(一般有指定医院),可以请求交管部门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发生垫付抢救费用通知书。
三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化分意见书"进行维权,在交警主持调解下协商赔偿事宜,财产损失以实际损失为限进行赔偿,人身伤害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范围、项目、计算进行计算或测算。能够达成意合的,按协议执行。不能达成意合的,受害人可以就赔偿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是在维权与实现权利的过程中要依法、理性、合法、合情、合理提出诉求与主张,不可以过度主张或无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