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原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索要工资。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你是指公司破产?关键看公司财产状况如何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建议抓紧向破产领导小组申请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