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经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办卡后,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并核实相关申请表信息,然后选择报警,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
还可以去征信中心查一下自己的征信记录,如果有不良征信记录的话,建议去公安机关报案,到信用卡的相关银行说明情况,注销相应的冒信用卡,恢复良好征信!
冒用他人身份办信用卡是违法的行为,设计妨害信用卡管理最,如果透支消费且逾期不还的金额很大,会被追求刑事责任。
信用卡有透支消费功能,是否按时还款直接关系到持卡人的个人征信以及切身利益。如果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而对方透支消费后又不还款,那么,银行会把这笔账算在你的头上,不仅需要承担逾期利息,个人征信也会留有污点。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发现是被冒用身份办理的信用卡,由此引起的透支、甚至被记录信用污点的,银行均会负责,无需客户还款,并协助按人行规定流程取消不良信用记录。
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都很重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有必要在上面注明:仅供**(用途)使用,其他无效;另外,可以偶尔查看以下自己的信用报告,看上面有没有自己不知情的办卡信息,但是也不能频繁查询。
如果他人冒用自己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可报警。这时,银行将以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起诉,这是一种典型的“冒用他人信用卡”。
银行发现后会将冒用者列入银行信用不良记录或黑名单 。
对不遵守有关法规及章程的持卡人(冒用办卡者),发卡机构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停止持卡人卡片的使用而不必预先通知,并可授权有关单位人员收回其信用卡。
对由于持卡人违背章程有关条款给发卡机构造成损失的,发卡机构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可带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查询,自己是否办理了信用卡,办理了几张信用卡。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有两个方法:
登录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注册后即可查询个人信用信息,现在只有个别城市开通了查询。
持身份证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处查询。
报警,公安机关需要出示一些相关证明的。
得跟那家银行的工作人员(打客服应该就成)说清楚这种情况,需要银行配合公安机关,把卡片停用,然后提供给您相关消费的证明,这样公安才有可能立案。
然后跟银行工作人员说要出具一个说明书,这个说明书就是要提供给其他银行或者是人民银行的,用来证明:信用不好,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是卡片被别人盗用。
跟银行工作人员联系的话,应该打那个银行的客服电话,直接找人工就应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