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夫妻俩一方婚前出资,签署当事人一人名字的合同购买住房,住房产权全部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后买房,不管房产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除非夫妻俩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
属于当事人个人合法拥有的房产份额,可以在当事人死亡后办理继承。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无遗嘱指定他人专门继承前提,死者配偶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你自己在婚前买的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如果你们离婚,她无权分;如果你比她先死亡,她有权继承。
如果是你在婚后买的房子,虽然是你自己买的,在你们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们离婚,她能分一半;如果你比她先去世,房子的一半是你的遗产,她有权继承。
如果你不想让她继承,留下遗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