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释放必须要经过检查院询问核实吗?

2024-11-24 20:28:1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释放不一定要经过检察院核实。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局认为不构成犯罪,直接可以解除取保候审,撤销案件释放当事人。

回答2:

释放不需要讯问,只有在是否作出逮捕决定前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应该讯问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不需要再讯问,由公安通知家属办理取保手续即可。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回答3:

您好
 在侦查阶段已经取保候审,到检察院无论是继续取保候审还是逮捕都会通知你,只要等执行机关的通知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