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申报工伤并不影响其性质,但是第二天汇报,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会因为第二天汇报而改变工伤认定的性质。
工作期间受伤当然算工伤!
你跟老板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肯定会给你出医药费,误工费,和工资,如果没签合同,就看老板的人品怎么样了!愿你早日康复!妄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