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再次婚姻,双方小孩都未判给我们,我们想再生一个,可以吗?

2024-12-15 00:43:56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不同,但就你所说情况,大多数省份是附合再生育条件的: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二)一方丧偶且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你们的条件附合第三款规定。
建议你们还是到当地计生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