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档电量为240度及以下的电量:
(1)不满1千伏:0.4883元/度;
(2)1千伏及以上:0.4783元/度;
(3)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量。
2、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度之间的电量:
(1)不满1千伏:0.5383元/度;
(2)1千伏及以上:0.5283元/度;
3、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度的电量:
(1)不满1千伏:0.7883元/度;
(2)1千伏及以上:0.7783元/度。
扩展资料: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介绍,北京市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不超过240度,电价标准维持现价;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量。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度,电价每度提高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度的,电价每度提高0.3元。
北京市“一户一表”居民均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2012年居民阶梯电量按6个月的分档电量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北京市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社区居委会、社会福利机构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统一提高0.022元。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7月1日起开始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
北京市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
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
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以年度为周期实施。
意思就是如果每月不超过240度电,就按原价0.4883元/度计费,如果每月为241—400度,则按0.5383元/度,如果每月超过400度,则按0.7883元/度。
从7月1号至2012年年底,只有半年的时间,所以按第一档计费的话,一次性最多能购240度*6个月=1440度电。2013年可以一次性购电2880度电。
正常家庭用电的话,240度电也基本上够了,比如说小一匹的空调,平均一小时是0.5度电,每天开10小时,一个月也就150度电,如果再多几个空调加热水器冰箱啥的,240度肯定不够使。
北京现在的民用电0.48元一度。
现在北京的民用电是0.488元一度.
每度电0.48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