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公司在不经过本人同意就将本人的职位更改,请问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

2025-01-06 17: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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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公司违反第一款规定,有补偿金

回答2:

你好,公司是属于违法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此职位工资比原职位工资低,公司有可能是变相与解除劳动合同,你最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答3:

摆明了是要把你逼走,你找相关的律师吧,一个人永远干不过一个企业,可以认怂撤退,也可以走法律渠道维权,不过反正你的工作是没了。这是肯定的。

回答4:

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协商不成可解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5: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