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所述的事实。你在6月份之前一直为学生身份,根原劳动部颁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辞职时,可以不遵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要从其与单位的合同约定。没有合同约定的,从其单位规章制度。
实习生不受劳动合同法限制,就是通知到公司就行了。这样的用工受民法调解,就是劳务协议的意思。
你可以请假,然后工资照实计算。
不受劳动法约束。看看你当时与单位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
如果他不给你工资.可以到劳动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