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同学打了,鼻骨骨折,鼻中骨骨折,算什么伤害,怎么判刑,或者赔偿?

2024-11-27 22:55:1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将受害人殴打致“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受害人应已构成轻伤二级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之犯罪嫌疑人,如果已经达到了追究该罪16周岁以上的刑事责任年龄,
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根据刑法72条的原则,如果打人者构成刑事责任,且年龄未达到18周岁,应当会被判处缓刑
无论打人者是否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其本人或其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受害人提出的合理范围之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打人者已成年,其本人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7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72条、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对其中18周岁以下的人、怀孕的妇女或75周岁以上的人,应当适用缓刑
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3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时,负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司法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损伤 轻伤二级 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

回答2:

若是轻伤或以上,对方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是三年以下
若是轻伤以下,你们只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费用或要求将对方行政拘留,对方不用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答3:

先报警,在由派出所开据医疗鉴定单去医院检查,再由法医鉴定,再去法院起诉。你的伤轻伤害应该没问题,法医鉴定伤害等级要看你病后的治疗效果,如果全愈定的等级很低,留有后遗症才会鉴定等级高些。不愿打回来就住院让你同学花钱,住了院全身检查用最好的药品,都打成这样了就给任何人说头痛,头晕,就算鼻子好了也说头痛,头晕这种症状医学无法检测,这也算后遗症,以后以这个理由随时看病让你同学花钱,花死他。

回答4:

按民事诉讼的途经获得赔偿,一般算故意伤害罪,一般拘留5—15天

回答5:

你好,这个应该也根据原因的。属于故意伤害罪,要根据缘由才能判断,判刑…应该还是未成年人,如果只是发生口角之类的,貌似是不会判太大刑的,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