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奥赛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使用范围。此外,有关部门要对加分资格进行复核复测。涉及体育类特长生加分的考试,体育部门要按照二级运动员标准进行严格测试,确保加分资格真实可信
6类奖项获得考生高考不再加分
1.在高中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2.“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3.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4.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5.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
6.高中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5类考生依然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此次改革虽对鼓励性加分进行了调整,但扶持性加分仍有所保留和完善。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015年高考保留以下考生高考加分资格:
1.烈士子女
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4.自主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现在是了,当然也有其他加分途径
以下7类考生可获得奖励性加分投档: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者,可加15分。
(2)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者,可加20分。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学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可加20分。
(4)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可加20分。
(5)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加20分。
(6)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市、州级综合性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3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加10分。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