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 ; 下午13:00—16:30
周末是不上班的。
扩展资料:
出入境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业务,一方面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在出入境管理中打击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保护中外公民的合法权益,适应国家对外开放形势。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出入境管理的任务主要是:
1、依法受理、审批出境和入境申请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包括往来港澳台地区),外国人入境以及入境后在中国的居留、旅行,都必须事先申请。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出境或入境申请。主管机关对他们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甚至进行必要的调查,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各级权限进行审批。
2、依法签发出入境证件和签证
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境、入境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依法给申请人签发与其申请相应的证件。签发证件,是主管机关代表国家对申请人的准许,严肃对待。
2016年4月1日起,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
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参考资料:南宁市公安局官网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16∶30;星期五:9∶00—12∶00(中午不休息,正常办理业务); 星期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秀灵路西二里4号综合楼(广西大学东门往南100米左右),市内可乘14、71、31、21、803、85、72路公交车到广西工业学院站下车。
南宁市六城区居民 可以在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护照等相关业务 。 驻邕中直单位和区直单位特殊人员:至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已不接受办理申请。
七县居民(武鸣、邕宁、横县、宾阳、上林、隆安、马山):在所在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除邕宁县户籍无需返回户口所在县公安局盖章并可在南宁市办理外,其余各县均需返回户籍主管部门盖章,并在各县公安部门办理港澳通行证。
中午不办公。周末不上班。周五下午政治学习。
朝九晚五,双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