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讲,如果拆迁前你爸爸妈妈没有结婚,或者拆迁中按照原住房面积分新房而你妈妈没有份额,那么这套房子是你奶奶和爸爸共同所有的,你奶奶产权为1/2,你爸爸产权1/2。
如果在拆迁中你妈妈或者你都住原先的老房子,并且拆迁安置时同时也考虑过按照人头分房,那么新房子的产权你或者你妈妈也有份的。只是份额比较小。
如何确定每个人的产权份额,要充分考虑在新房取得过程中个人权益的大小。
拆迁安置办法很多,所以不能从你的描述中得到确定答案。1.完全按照面积拆迁,按照面积和原房屋价值现金补贴。这种方法属于拆迁公司购买老房子。2.按照面积回迁新房,补贴或者回补差价,这种方法新房子的产权和原房子产权同样划分。3.老房子已经作价补偿后,安置时按照户籍人数确定安置房面积,多住的面积按照市场价补贴。这种方法是有户口的人就占有固定面积的产权,另外多住的面积谁出资谁所有。
补充:既然这样,问题就简单了,你奶奶占有绝大多数产权,只要你奶奶立个遗嘱,把自己份额的房产所有权只给你继承就可以了,遗嘱经过公证最好。你爸爸也有部分产权,他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归属。除非你母亲离婚时已经明确放弃,或者已经过了法律规定有效期限,否则你妈妈也有权利要求分割属于她自己的权益。其他的人子妹如果拿房子时出了钱,也占有少量产权(按当时市价能换取的面积,这一部分应该比较少),你奶奶不能决定归属,除非他们自愿放弃,将来你占有房产,对方向你要求权益的,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判决,你需要用现金补贴他们。
房子是老房子换取的,补了少量差价,所以大部分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你奶奶和爸爸。
你奶奶的想法呢.不要因为房子搞的家庭矛盾
可以赠与给孙子。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此,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当然也可由赠与方直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因为赠与是个单务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得到被赠与人的同意就可成立。
根据财税(2009)78号文,由于是近亲属之间的无偿赠与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佛教你信奉之后,万事都解决了!快来吧!羔羊!
可以,具体可以到房产局办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