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的政治生活
1.我国的国家性质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从本质上讲,国家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明确规定。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4)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我国宪法。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
(5)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生存权、发展权是根本和重要的人权;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
2.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② 政治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创造各种条件,保障公民真正享有和行使政治自由。
③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它包括了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我国宪法在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即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它主要包括: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个义务。
我国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可非法剥夺的;公民的义务也是法定的、庄严的、不容推卸的。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准的。
(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这项原则表明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集体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们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在行使公民权利与履行公民义务时,必须把三者结合起来。
3.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
(1)我国的选举制度和选举方式
我国实行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制度。采取怎样的选举方式,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的具体条件来确定。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经济文化落后,交通也不方便,人民群众的民主素养还不是很高,从这样的国情出发,我国只在乡镇一级实行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普遍的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有所增强,政治参与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希望更多的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顺应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将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级,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
选举的几种方式: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各有优缺点。
(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制度
(3)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一方面,有助于决策者充分发扬民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有助于决策者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的片面性。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提高落实决策的自觉性,推动决策的实施;同时,参与民主决策的实践,也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锻炼参与决策的能力,增强关心公共生活的政治责任感。
(4)我国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及其意义
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广大农民群众在村民委员会的带领下,实行村民自治,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管理村务的本领,切实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机构,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居民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方面,居民委员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5)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申诉或诉讼;指控、告发或揭发、举报。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和方式有:通过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向有关人员当面指出的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这是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利机关,这是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这是通过舆论监督制度行使监督权;此外,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都是近年来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级政府还会不断创造新形式、尝试新方法,为公民直接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提供更多、更有效地渠道。
(6)公民要负责地行使民主监督权
为了使民主监督得到切实保障,取得预期效果,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一方面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敢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另一方面,要负责地实行民主监督,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国家制定了具体的法律、规则和程序,以确保公民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公民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遵守法律,依照规则和程序办事,不能采用诸如张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非法方式。
二、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1、我国政府的职能和责任
(1)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政府担负四个方面的职能:
①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政府担负着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
②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③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宣传,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二是大力发展我国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④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政府提供各种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提高医疗保健水平;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保护公共环境,防止污染等。
(2)我国政府的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时每刻都会感受到政府的作用。一方面,人们的公共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另一方面,人们又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而这些,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正是政府的主要职能:管理和服务。
(3)我国政府的宗旨和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要做到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①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思想,为人民谋利益。这就要求政府公职人员一方面必须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另一方面,公职人员不能损害人民利益,不能以权谋私、搞钱权交易。
②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要真抓实干,要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在研究、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③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要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2、政府权力的行使与监督
(1)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
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①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②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③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④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①合法行政。政府在实施行政管理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②合理行政。政府实施行政管理时,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③程序正当。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外,政府应当公开行政管理的内容,同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④高效便民。政府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⑤诚实守信。政府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政府的承诺要兑现。⑥权责统一。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2)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要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除了要做到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外,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①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②建立权责明确的执法体制,促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3)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①有利于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②有利于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③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做出正确的决策。④有利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4)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
3、政府的权威
(1)政府的权威及其体现
政府权威是指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们认同的威望和影响力。
政府权威的体现:①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它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②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有较高的信誉。③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富有威望和影响力的政府,它得到人民的自觉认可和拥护,有令必行,有禁则止。④有权威的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有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区别政府有无权威的根本标志是:政府的管理是否被人们自觉地认可和服从。
(2)我国政府权威的来源和树立
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是否具有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决定了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政府工作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具有历史上任何政府都不可比拟的权威。
政府权威的树立:
政府权威是通过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道德现象,依法行政的态度、能力水平,履行职责的效果等树立起来的,因此,树立政府权威要做到:①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德行操守。这是一种无形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促使政府与公民的关系趋向协调和谐,促进政府权威的形成。②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与政府权威紧密相连。政府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自身和社会公共事务,它的权威便得到树立和维护。③政府切实履行有效管理社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职能,树立起高效、廉洁和负责任的政府形象,就会得到人民广泛的认可和支持。④政府要树立自己的权威,最根本的是坚持三个方面:坚持权为民所用;坚持情为民所系;坚持利为民所谋。
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我国的人民代表人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
人大常务委员会是人大的常设机关。在人大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人大的部分职权。
(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4)人民代表的产生
人大代表由广大人民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5)人民代表的职责
人民代表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6)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我国国家机构
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我国的国家机构由人民代表大会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共同构成。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我国的政党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
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地位是中国人民经历长期的实践郑重作出的历史性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是由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
(2)现代化建设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必须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
(3)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概括: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于坚持与时俱进;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是坚持党的先进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5)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我国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1)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共同繁荣。
(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为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我国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实施了与之配套的法规、规章、条例等。
(3)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4)民族区域自治机关行使的自治权
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包括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和其他自治权。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6)我国宗教的爱国主义传统
我国宗教具有爱国主义的传统。
(7)我国的宗教政策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当代国际社会
1、国际社会的成员
(1)主权国家
①三种重要类型的主权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
② 构成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人口,是定居在这个国家,受国家统治权力管辖的人们。主权,是一个国家的居民永久居住、从事社会生产的地域。政权,是行使统治权力的政权机关。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最重要因素。它以对内的最高性和对外的独立性作为其特征。二者紧密结合,才是真正的国家主权。因此,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它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③ 主权国家享有的基本权利及其含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独立权,即主权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和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平等权,即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地位一律平等的权利。自卫权,主权国家保卫自己生存和独立的权利。管辖权,即主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进行管辖的权利。
④主权国家必须履行的主要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等。
(2)国际组织
①国际组织是指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一些国家、地区或民间团体,出于各种特定目的,通过签订条约或协议的方式,建立了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依据不同的标准,国际组织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有政府间的与非政府间的,世界性的与区域性的。
②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国际政治、经济关系;调节国际争端,缓解国家间的矛盾,维护世界和平。
(3)联合国
①联合国是当代国际社会中最具代表性的和世界性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②《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③《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的原则: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作,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确保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
④ 中国在联合国的地位与作用:中国作为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一贯遵守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支持按联合国宪章精神所进行的各项工作,支持联合国的改革,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在世界裁减军火、环境保护、保障人权和解决地区冲突等一系列全球性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对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处理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1)国际关系及其决定因素
①国际关系的含义:国际关系是指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②国际关系的内容: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军事关系等。
③国际关系的基本形式:竞争、合作和冲突。
④影响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家利益。由于国家具有阶级性,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首先体现了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的对立则使国家间发生分歧或引起摩擦乃至冲突。
⑤国家力量:又称国家实力、综合国力。它是主权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捍卫本国利益、实现国家目标和影响别国的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地位、作用和影响的重要尺度。
(2)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正义性和正当性。我国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利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我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尊重其他国家的合理利益,并维护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3、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
(1)时代的主题
①和平问题
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二战后,由于和平因素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因素的增长,因此,和平成为时代的主流。当今世界影响和平的主要因素: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民族、宗教矛盾;边界、领土争端等。
②发展问题
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经济全球化仍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基本经济特征。全球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当今国际局势发展的基本态势是总体和平、局部战乱,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是,注重提高质量、知识经济方兴未艾、关注经济可持续发展。当今世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南北发展不平衡;根源则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
③解决世界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2)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
①当今国际形势的突出特点: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世界走向多极化,是时代进步的要求,符合各国人民的利益。由于世界多极化建立在多种力量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因而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
②国际格局向多极化发展的因素:旧的两极格局被打破;世界各种力量出现新的分化、组合;大国关系经历重大而深刻的调整。
③21世纪相当长时期内国际斗争的焦点:单极与多极的矛盾、称霸与反霸的斗争。
④国际竞争表现在各个领域,有经济竞争、文化竞争、军备竞争、人才竞争、科技竞争等。当前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
⑤发展才是硬道理。当前,我们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跨越式发展,尤其要着力于发展科学技术和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3)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
4、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1)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宗旨和立场
(2)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准则
(3)我国的外交成就及其原因
(4)我国的和平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