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的合同没有公证生效。只要合同所设立的内容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所表述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条件下所签订的合同不需要经过特别的公证即有法律所规定的效力,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