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有效,需要有两个证人,能写书面的及时写书面遗嘱,口头遗嘱只适用于紧急情况。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自书遗嘱
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自书遗嘱就是由本人书写的遗嘱,这种遗嘱想要合法有效就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有全文由本人自己手写,第二必须要有立嘱人的签字和手印,第三要包含立遗嘱的年月日信息,这种自书遗嘱不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而且也不需要任何的公证费用,所以这种自书遗嘱成为现在使用频率最高的一遗嘱形式。
2、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想要合法有效,首要条件就必须立遗嘱的当事人亲自到公证机关来申请办理,并且由公证机关审核处理盖章之后,才能证明立遗嘱人的遗嘱是真实有效的,而且这种公证的遗嘱不能委托其他人办理,必须要立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如果自己不能亲自到场,可以要求公证人员上门来办理公证遗嘱事宜,这种遗嘱形式是目前可信度最高,而且纠纷最少的形式,但是,也会产生一定的公证费用,所以普通家庭会选择公证遗嘱的人是比较少的,
3、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不需要任何的时间和场地要求,毕竟录音遗嘱是立嘱人本人以录音的形式来交代自己去世后的相关财产分割情况,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录音遗嘱想要拥有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应,那么就必须在立嘱人在进行录音遗嘱时,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才成立。
4、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出现的情况主要是因为立嘱人本人已经没有行动能力来自己手写遗嘱,那么这时候就可以采用代书遗嘱的形式,而代书遗嘱按照法律规定想要变成真实有效的遗嘱就必须,代书人就必须按照立嘱人的意愿来代替起草遗嘱的具体内容,但是在代书的过程中也必须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有效合法。
5、口头遗嘱
当立嘱人性命垂危或者是出现紧急情况,没有办法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手写遗嘱或者录音时,那么就可以立下口头遗嘱。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当立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下的时候,可以用口头遗嘱的形式来交接遗产处理方法,但是也必须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而当立主人脱离险情之后,身体状况可以进行自书遗嘱或者录音遗嘱时,口头遗嘱会自动生失效。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是在特殊情况下的遗嘱,如果不能证明是否有口头遗嘱,那就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分遗产。
口头遗嘱具有法力效力具备的条件是:
1、在 危急情况下 可以立口头遗嘱,
2 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你说的奶奶的口头遗嘱显然不具备这两个条件,这套房子过户给你可能比较麻烦。
1口头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注意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
如果有见证人。口头上的遗嘱有效。如果没有指定的的见证人。就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