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男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则男方父母该部分出资该房产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属男方所有,但是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给女方一定的补偿。
2.男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女方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自己子女的配偶赠与,则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3.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而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该房产为其父母对双方子女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