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经媒人介绍双方订婚,结婚日子都已订下来,男方又不想结婚了,一直在暗示让女方说分手,返还彩礼。最后是他父亲带媒人去找女方索要彩礼,按当地风俗是不允许给的,所以女方拒给。男方把女方诉至法院,传票都已强制发给女方,女方怎么以法律来保护自己?(没有订婚协议及字据,没有结婚证),是不是男方拿不出字据,女方就可以不给他彩礼?(传票上写的是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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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但是可以受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抚养权分配的诉求。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等事宜都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具体请咨询民政局)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协议一般被视作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签署离婚协议后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上关于事实的陈述有一定的证据作用。离婚协议书中一般要包含身份信息,抚养权分配,财产分割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