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自然是不合理的,可是有一句话叫做胳膊拧不过大腿,签劳动合同时候也会有写明辞职需要提前打招呼的。即便法律申诉,你这从时间精力和专业上都是耗不起的。从社会角度来说,你主动辞职的前提是必须要完成交接好手边的工作才会给你发工资的,排除经理恶意给你排班,你的工作人家总得找好人负责吧?扣除七天工资已经算厚道了。
这样不合理,好好看一看劳动法,到这个公司的上述领导部门去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