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可行吗?

2024-11-07 04:39:3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回答2:

被告有辩解的权利,这权利在很多方面都能体现,答辩状是一个方面,另外你在法庭审理的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陈述后,你可以针对原告所述哪些是事实哪些不是事实来进行口头答辩的,法院会记录在案。效果与书面答辩的一样。另外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还有法庭辨论、举证、质证等过程中,你都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不要担心,补交答辩状不是很有必要。

回答3: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论是一审或二审,被告收到法院发送的诉状或上诉状后均要求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要求提交答辩状只是在庭审前给被告一个辩解的权利,可以选择提交或不提交,不提交的在开庭时进行辩论也可以。作为应诉方,不提交也是一种应对战术,不提交答辩状可让原告不知被告的应对措施,不失为一种策略。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