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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你举例中的88%;
2、正常情况下,是你先在某一家正常报销,报销结束后第一家提供分割单(或在发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并注明已报销金额),凭此材料以及其它应备的材料到第二家报销;
3、第二家先按正常发票理算应赔金额,然后将计算出来的应赔金额与第一家报销后的余额比较,取二者之小值:假若应赔金额大于发票余额,则按余额赔付,假若应赔金额小于余额,则按应赔金额赔付。
4、打个比方,第一家是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10000元的发票,报销4000元,还剩6000元,第二家是保险公司,先按正常发票计算,得出结果应赔7000元(假设有1000元是自费药),因为7000元应赔额>6000元余额,则按6000元赔付;本例中,若应赔额为5000元(假若有3000元自费药),因为5000元应赔额<6000元余额,则按5000元赔付。
因此,假若发票中没有自费药,且发票金额<保险金额的话,最理想的结果是两家赔付=发票金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