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订立遗嘱剥夺子女的继承权吗?

2024-11-27 13:42:3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继承权不存在剥夺的说法。如果遗嘱中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为未成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的遗产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除了年满16周岁、已经参加工作并且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的未成年人外,其他的未成年人除了父母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不能独立生活,父母对其有抚养义务,应当在遗嘱中为他们保留一定的份额。

回答2:

不可以。父母在立遗嘱的时候一般不可以剥夺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的,因为未成年子女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生活来源的,虽然公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处置个人的合法财产,但是继承法当中对遗嘱自由作出了一定的限制性的规定,包括要留给未成年子女一定的遗产份额。
法律分析
很少有亲生父母亲在立遗嘱的时候会直接把自己的亲生孩子全部排除在外的,除非孩子已经成年,作为未成年子女属于典型的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如果在父母立的遗嘱当中根本没有留给未成年子女任何的遗产份额,这样的遗嘱其实是值得商榷的,未成年子女可以提起诉讼维权。继承权不存在剥夺的说法。财产是父母的,有权决定给哪个,不是一定要给未成年子女。也不能说未成年子女一定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当父母去世时子女没有成年,可以将适当份额留给子女直至成年。如去世时子女已经成年,那就分不到财产,只能按遗嘱确定的内容执行。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3:

可以。决定遗产由谁来继承是财产所有权人的权利,只有在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会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配遗产。故父母有权按自己的意志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也可以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谈不上剥夺继承权,因为遗嘱继承和遗赠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但是,放弃继承权的子女不可以拒绝赡养父母。我国《婚姻法》第21 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由此可见,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非因财产继承关系而产生。所以,只要亲子关系存在,子女就应该尽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即便子女放弃了继承权,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赡养父母,除非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解除。这对于养父母子女之间也适用,因为收养关系一旦成立,父母子女关系也宣告成立,所以养子女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借口不履行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此外,现实中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答4:

现实困惑
叶某穷尽一生的精力,创办了一家全国知名的大型餐饮集团。叶某立下遗嘱,自己死后,名下所有的资产全部捐献给希望小学。遗嘱中没有提到给其在美国工作的子女保留遗产。叶某死后,其子女可以要求继承遗产吗?
律师答疑
叶某死后,其子女不能要求继承遗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即使遗嘱没有给法定继承人留下遗产,也仍然是有效的遗嘱,即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同时,《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但本案中,叶某的子女在美国工作,不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因此遗嘱有效,叶某的子女不能要求继承遗产。
法条链接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理荟萃
遗嘱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的处分,法律就应该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