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现在老公同居2年后,08年结婚,现在感情不和闹离婚,育有一女,老公做生意的很善于算计,房子都是婚前购买还在还贷,与人合伙的公司不让我插手,甚至写好遗嘱,把财产分给他家里哥哥嫂嫂与侄儿侄女们,我手上只有一张他亲笔手写签名的欠条,如有外遇,要他提出离婚,就在市中心给一套100万市场价值的房子和50万现金,我们已经分居半年多了,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真的要走到离婚那一步,我该怎么保护自己和年幼的宝宝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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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半年并不是判决离婚的理由,法律上并不支持自动离婚。主要是双方之间的关系,如果之间的感情破裂,分居只是一个可观的条件,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只要双方同意情况下。如果您要是诉讼离婚的话,法院会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才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如果双方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话,会作为判决离婚的一个理由。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判决离婚。分居两年只是法官在判决离婚的时候判断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根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