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江苏人,老婆是四川人,我在四川打的结婚证,分开三年了现在离婚在江苏可以办理吗

2024-12-12 16: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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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在江苏离婚。
离婚有两种形式,一个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民政局申请办理;一种是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只能在四川离婚,在哪里开的结婚证就在哪里。分开三年也不是离婚的理由,如果在未离婚之前是跟他人在外同居生子就是重婚罪是要受法律制裁的。

回答3:

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以办理

回答4:

你要回四川才能离婚了

回答5:

得看你们户口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