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
二、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10月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2.《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办发〔2014〕26号)附件:《街道(乡镇)基层平台服务项目明细表》“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初审及报送”。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胶州市胶西镇政府(西祝村镇驻地)。
四、申请材料
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
五、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胶州市胶西镇政府审核后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是的,可以领取的。政府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申请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