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给在押人员送换洗衣服,不需要特别的手续,只需要说明姓名就可以了。管理人员会对衣物进行检查。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可以,衣服上不能有金属拉链、扣子,装饰性的带子、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