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东户籍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港澳通行证照片以及在广东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才可以申请办理。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非广东户籍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
1. 持有长期有效(有效期为十年)的《深圳市居住证》,且持有时间已超过一年;
2. 户籍地不在广东省,且户籍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
3. 属于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
4.年满16周岁,不属于国家工作备案人员。
非广东户籍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1.先在网上申请预约受理。
2.提交材料。本人亲自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但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3.受理机关审核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在核实申请户籍信息时,如申请人户籍信息不完整可能影响申请结果。材料不全的需要重新申请。
4.采集及核验指纹信息。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无需采集及核验指纹信息。
5.申请完成。预约受理的时候选择邮递方式的,快递收取港澳通行证;预约受理的时候选择到办事处领取的,接到通知后本人到办事大厅领取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