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目录为: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1份;(系统自动获取,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
(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1份;(系统自动获取)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1份;(自行出具)
(六)本年度的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七)《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1份(省外车辆)。(自行出具)
扩展资料:
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政策有了新的规定,以前小轿车每2年年检一次,从2016年9月1日开始新注册的小轿车6年内免检。
(1)新规定非运营的小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在这6年期间,车主或者车辆所在单位每2年向车管所交一次交强险保单和车船使用税证明,然后直接想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2)从2016年新规定实行起,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提供小轿车异地年检和网上预约年检等服务,方便了车主,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
(3)车管所的检验机构,为了方便车辆年检,对预约年检的车辆开设了预约通道和窗口,车主在检车时减少了排队时间,可以直接上线检测,然后持有检测合格报告单领取年检合格标志和环保标。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异地机动车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服务指南
规定是,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可以申请异地车检。
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向被委托地杭州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杭州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条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异地审车 需要提交的资料: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就可以了。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只要是在验车期内提前3个月就可以办理。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可以申请异地车检。
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向被委托地杭州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杭州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条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