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结婚证可以申领另一方户口的暂住证吗

2024-11-25 08: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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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不能,属于地方性规定,以北京市为例,申报暂住登记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的是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不包含结婚证。  

申报暂住登记  

来京人员应当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在京住所证明。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扩展资料:  

办理时限  

(一)申报暂住登记。来京人员提供证件、证明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来京人员提供证件、证明齐全,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北京市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延长至30日。  

(三)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原持有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齐全的,当场发放新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四)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原持有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齐全的,于15日内制发新的《北京市居住证》。  

(五)变更在京居住地址。《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和《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  

参考资料:首都之窗 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

回答2:

  1、凭结婚证不能办理居住证:但是只要当事人在当地居住达到6个月,并且有稳定住所(交验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就可以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
  2、办理时限:
  (1)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2)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