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学生学生,以学为主。学习是主要矛盾,其他都是次要矛盾,如若主次颠倒,后果将不堪设想。
所谓大学,是提供给我们的一个学会学习的地方。教育家B. F. Skinner有一句名言叫:“我们要培养的就是剩下来的东西 ”。所谓“剩下来的东西”,其实就是自学的能力,也就是举一反三或无师自通的能力。我们应该从分利用这四年的大学时间,博览群书,醉心学习,充分利用大学为我们提供的各种有用的资源来拓宽自己视野的广度,挖掘自己知识的深度。
学会知识并不是最重要的,学会自学才是根本。只有培养起独立学习和研究的能力,才能在将来的工作或进一步的深造中站稳脚跟,立于不败之地。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有助足够的时间分给学校,而不是把时间全部用在兼职上。
当然,我不得不承认,在校外打工兼职是提高能力,培养人脉的方法之一。并且对于一些家庭条件有困难的同学来说,这也是生活费的主要来源。但请大家回想一下,当前面向在校大学生的众多兼职职业,真的都能够增多我们的经验,加强我们的能力吗?当时下许多大学生纷纷加入兼职大军,甚至许多大一新生也不甘人后,颇有泛滥之势,在高高兼职的同时还美其名曰:“增加社会经验,培养综合能力”之时,事实果真如此吗?我想,更多的是像发传单、做推销一类的工作,这对于我们人生的未来真正有用吗?
的确,当今社会,是需要综合性人才的社会。但这种综合性的人才,是专业基础过硬又同时具有实践能力的人才,而不是只有所谓“实践能力”却毫无专业知识的“人才”。无论时光如何转变,学习始终都是大学生的第一要务。大学建立的初衷也是为了传承人类文明,造福社会,探索和改造世界。大学的作用便是塑造学生独立思考的精神。传授给学生谋生的技巧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也正是大学与职业学院的分野之处。
兼职本身并没有错,关键是我们的态度与行事方式的问题。我们当代的大学生似乎都太“聪明”,聪明的将专一当成了迂腐,将坚持当成了守旧。其实我们可以在学业内做兼职呀!比如说做助教、做家教、给老师教授们做副手、学经济的可以适当的做做营销、学法律的可以到法律事务所做兼职等等。这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更可以巩固自己的专业知识,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都很清楚,这个社会充满了诱惑,在这之中能保持一颗持之以恒的平常之心是多么的不易。而大学,是我们走入这个诱惑世界之前的最后一个宁静的港湾。我们为什么不平平静静地醉心学术,学会专一,学会坚持,真正得到一些实实在在的对我们的未来有用处的东西呢?
《左传》曰:学贵于专,好学而不贰。是故非专则不能以精,非精则不能以明,非明则不能以诚,故曰‘唯精唯一’。我想,这正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应该做的事。只有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多读书,多学习,将来我们真正走进社会后才不会后悔。
弊大于利,首先,学生学生,以学为主。学习是主要矛盾,其他都是次要矛盾,如若主次颠倒,后果将不堪设想。
所谓大学,是提供给我们的一个学会学习的地方。
个人认为利大于弊,因为大学生的空闲时间多,因此用来锻炼自己的生存技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减少家里的负担等,不然伴心交友上那么多做陪玩的小哥哥小姐姐。
勤工俭学的话肯定是弊大于利,但是如果是在学校好好学习,掌握技能,然后在萤火v客上找到合适的自己能做的,就是利大于弊的形式了
当然是利大于弊啊!不然就不会去兼职了,只有在需要又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才去做的兼职啊,你说是不是要是弊大于利那谁还做啊